要而論之
- 要而論之拼音:
- 「yào ér lùn zhī」
※提示:拼音為程序生成,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準確。 - 要而論之解釋:
- 猶言要而言之。概括地說,簡單地說。
- 要而論之出處:
- 《天討·豕韋之裔〈普告漢人〉》:“要而論之,滿人之人中國也,據其土地山河,竊棋子女玉帛……固古人所謂倒行逆施者矣。”
- 要而論之例句:
- 要而論之,法者天下之公器也,變者天下之公理也。★梁啟超《論不變法之害》
近義詞:總而言之
反義詞:無
語法:作分句;用于總結文章等
繁體:要而論之
常用程度:無
感情色彩:中性成語
結構:偏正式成語
年代:近代成語
成語形式:ABCD式的成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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