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海與前七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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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德元年(1506),即正德五年(1510),劉瑾因謀反罪被朝廷處死,朝廷清查劉瑾一案,康海因與劉瑾有過來往,遂被列為同黨,削職為民。 正在這個時候,已經官復原職的李夢陽,不但不為曾救自己一命的朋友兩肋插刀,反過頭來倒打一耙,誣陷嫉害。
康海回家之后,“以文為身累,遂倦于修辭”。他認為“辭章小技耳,壯夫不為,吾詠歌舞蹈于泉石間已矣,何以小技為哉!”他與朋友、同鄉王九思遭遇相似,志趣相投,于是經常在其家鄉沜東及王九思的家鄉鄠縣(今戶縣)一帶。他與王九思一道對戲曲音樂進行了大膽改革,形成了秦腔四大流派中影響較大的一派——“康王腔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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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海
康海(1475~1541)中國明代文學家,戲曲作家。字德涵,號對山,又號滸西山人、沜東漁父。陜西武功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中狀元,授翰林院修撰,后因有黨附劉瑾之嫌,落職為民。歸家后,以山水聲伎自娛。著有《對山集》、《沜東樂府》等??岛槊鞔捌咦又?,除詩文外,康海擅樂府小令。著有《中山狼》雜劇。《中山狼》雜劇取材于馬中錫《中山狼傳》,演東郭先生救狼而險遭狼害事 。當時的人們多認為《 中山狼傳 》和《中山狼》雜劇是為影射李夢陽負恩而作。事之真偽難定,但此劇演中山狼蒙恩反噬,客觀上揭露了封建統治階級殘酷的本性和政治上的傾軋關系,并批判恩將仇報,諷刺世態炎涼,這在當時是有一定現實意義的。劇中刻畫狼的詭詐性格,生動逼肖。全劇結構嚴密,曲文典麗,寫景如繪,又能結合環境傳情達意,情境交輝,有一定藝術價值。以中山狼故 事為題 材的戲 劇作品 ,同時還有王九思的《中山狼院本》,為一折雜劇,開明代單折雜劇的先聲,與康海的作品并傳。兩劇內容相同,文詞結構,各擅其長。稍后,陳與郊有《中山狼》雜劇,汪廷訥有《中山救狼》雜劇(佚),無名氏有《中山狼白猿》傳奇(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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